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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荣获“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

发布时间: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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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审核,并获得“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这标志着我司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理念和技术保障能力获得了国家级权威认可,是对任子行等级保护建设服务能力的极大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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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息安全等保制度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国家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基本制度、基本国策,是促进信息化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根本保障。《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并规定了具体法律责任、义务以及处罚措施。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是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提供者的基本资格、技术实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能力以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评定。


  此次任子行通过信息安全等保评估审核,也是对任子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综合实力的客观评价和确认,体现了我司在信息安全服务方面具备专业的人才队伍和领先的综合服务实力,为后续进一步拓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工作任务奠定了基础。未来,任子行将一如既往的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自主创新研发能力,争取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领域为更多、更广大的用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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